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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学校2017年“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发布者:陈鑫

各班级:

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优良学风建设成效,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我校学生在立德、求知、创业、自强等方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群体的引领作用,依据学校《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十佳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全校共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勤奋,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评定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合格(6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除外)。

4、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定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少于等于7分。

(二)具体条件

各方面表现优异,评定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优秀、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日语N2二级、艺术类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3、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4、担任学生干部,甘于奉献、能力突出、成绩显著;

5、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学校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与说明

(一)个人申报(11月17-20日)。各班长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将本班《候选人登记表》及《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于11月20日17:00前打包并在文件名中标明班级)发至nitsxyxgb@163.com。同时将《候选人登记表》纸质版和四六级成绩单及所获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材料(证书尚未下发的,可不提供)一起,于11月20日17:00前交学工办sc318陈鑫老师(周末可放办公室旁边的陈鑫信箱)。

(二)学院候选人推选(11月21日-22日)。各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有特色,有亮点,具有分类宣传的典型性;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在所在学院公示,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候选人登记表》及《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书面版于11月23日前学院报送学生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随同个人生活照2张(要求照片清晰、形象阳光,并在文件名中标明学院、班级、姓名)发至xsc@nit.net.cn。

(三)网络宣传与初评(11月23日-26日)。候选人个人事迹通过学校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以网络投票方式征求意见。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征求意见情况、学院推荐意见及个人主要事迹,初评14名左右候选人进入现场展示环节。

(四)现场展示与评定(11月27日-12月1日)

拟于11月30日举行现场展示。各位候选人面向师生代表进行不超过6分钟的个人情况与事迹展示汇报,师生代表现场作出评价。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综合初评、展示、推荐意见及个人主要事迹等情况,审议确定2017年“十佳学生”名单。

(五)宣传与表彰

获评2017年“十佳学生”由学校发文,并在学年“优秀学生(集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展示“十佳学生”风采,挖掘评选活动的教育内涵,以评促建,以点带面,积极营造书香满园的校风学风。

四、工作要求

1、“十佳学生”评选活动是学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注重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引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的氛围。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把真正有代表性的学生评选出来。

联系人:陈鑫老师,sc318,0574-88130150

 

    商学院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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