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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0 发布者:

各班级:

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造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团结向上。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寝室成员学年学习成绩在专业中排名靠前;

(3)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行为;

(4)卫生整洁。寝室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5)2016-2017学年规范寝室。

三、工作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两个阶段。

1.本人向学院申请,截止10月22日17:00。各班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院内活动宣传、择优推荐等工作。商学院文明寝室总名额43个,采取学院统一申报原则,名额不再具体分配至班级。寝室申报表和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ywhjszxbgs@163.com。纸质版材料等学院评出后另行通知寝室填报。各学院文明寝室推荐名额见附件(混合寝室按照寝室学院归属推荐)。

2.学校审核(10月24日—10月25日)。学校将对各学院呈报的文明寝室候选寝室进行资料核实、实地检查等工作,并将在生活园区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展示相关寝室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班要把“文明寝室”评选作为本学期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在学生中营造学习文明、崇尚文明、争当文明的良好氛围。

2.各学院在进行推荐与审核时,要重点考察学生寝室基础卫生成绩、寝室整体文化氛围和其在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将表现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作为重要推荐依据。

联系人:学院公寓文化建设中心周佳蕙,15258394023,683188

学院学工办:陈鑫,15869338657,88130150

商学院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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