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学院关于做好第十六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发布者:

各班级:

学校“学生爱心基金”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已连续15年开展全校师生“献爱心•暖人心”集中募捐活动。在历届校友和全校师生的积极响应和长期关爱下,在社会爱心团体(人士)的携囊相助下,“学生爱心基金”像冬日里熊熊的焰火,温暖理工校园。为了让爱延续,让爱永驻,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第16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现将相关事宜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募集的口号与原则

口号:让节俭成为一种习惯,让关爱成为一种品质。

原则:依法组织,坚持自愿,尽己所能,鼓励奉献。

二、时间安排

本次“学生爱心基金”集中募集: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7日。

除集中募集外,“学生爱心基金”随时接受爱心捐款。

各班级先行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爱心募集,募集结束转交专业联系爱心大使,统一收集后,于2021年1月7日前将班级募集金额上交指定账户,并留存好收据;同时,《爱心基金集中募集汇总表1》、《爱心基金集中募集汇总表2》电子版发邮件至nitsxyxgb@163.com。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献爱心•暖人心”爱心募捐活动是在大

学生中开展爱心教育、感恩教育与责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各学院务必给予高度重视,真正把学生“爱心、责任心、感恩心”教育贯穿于“学生爱心基金”募集工作全过程。

2.广泛宣传。宣传工作要多渠道并进、多层面覆盖,确保能把爱心募集的意义与原则、历年募集与使用情况、管理办法等内容带入班级、寝室,宣传时要讲好温暖的理工故事,让在校同学人人皆知。

3.精准落实。要号召、鼓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2019-2020学年奖学金获得者(非经济困难生)等尽己所能地奉献爱心,发挥自愿募集的带头表率作用,积极营造“奉献爱心、快乐自我”的健康氛围。“学生爱心基金”募集不搞摊派,捐款可实名,也可匿名。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选“爱心使者”,学工部将根据募集情况适时评选“爱心班级”、“爱心募集先进单位”等荣誉。未尽事宜请联系:李渊,SC318,88229079。

备注:“学生爱心基金”历年募集与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1月,“学生爱心基金”累计募集到师生款项3998560.6元。15年来,“学生爱心基金”累计资助558人次。其中,2020年资助我校学生14人次,资助金额103564元(历年使用情况已在当年公布,2020年爱心基金使用情况见附件3)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Copyright@ 2009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8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