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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学院副主管职岗位竞争性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发布者:

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商学院思政副主管。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学校主管副主管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须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

2.资格审查。商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商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酝酿。商学院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集体决定拟用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5.决定。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1年10月14日17:00。报名表(书面版和电子版)报商学院。联系人:苏衍宝,联系方式:商学院党政办公室SC413,0574-88130096,邮箱:syb@nbt.edu.cn。

 

 

商学院

2021年109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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