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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发布者:

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落实文明寝室建设各项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造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8—20级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1. 18、19、20级学生寝室评选条件

寝室氛围好、辐射带动作用强、业绩突出的文明和谐寝室。当学年内寝室(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寝室不得评定文明寝室奖学金

(1)寝室成员无校设个人奖学金获得者;

(2)非“卫生规范寝室”或寝室卫生成绩低于8.5分;

(3)寝室成员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生活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4)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点,寝室有学生在校纪处分期间。

三、工作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两个阶段。

1.宿舍申报(10月14日—10月17日)。各班级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班级内活动宣传、择优推荐等工作。符合要求的寝室自主申报参加学院评选推荐。相关材料于10月17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李渊老师(nitsxyxgb@163.com),纸质版送至商学院学工办SC318办公室。文明寝室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2.学院审核(10月18日—10月20日)。学院将对呈报的文明寝室候选寝室进行资料核实、实地检查等工作,学校确定后,并将在NIT学子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展示相关寝室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把“文明寝室”评选作为本学期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在学生中营造学习文明、崇尚文明、争当文明的良好氛围。

2.各学院在进行推荐与审核时,要重点考察学生寝室基础卫生成绩、寝室整体文化氛围和其在学院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将表现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作为重要推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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