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奖评优 >> 正文
商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电商菁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发布者:wll

各班级

为进一步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奉献社会,奖励电子商务专业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展示商学院学生在立德、求知、创业、自强等方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群体的引领作用,经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电商校友教育发展基金协商一致,特制定“电商菁英”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奖项

“Tik Tok”优秀学员、就业之星、电商菁英

三、评选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2)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定学年及评定过程中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奖项条件

1Tik Tok优秀学员

评选名额及金额:特别优秀学员1个,2000元;优秀学员4个,每人1000元。

评选条件和标准:在“Tik Tok”培训中表现优异

2就业之星

评选名额及金额:共6个,每人1000元。

评选条件和标准:

(1)在认知实习中,表现优异,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实习单位领导或人事给予较高评价;

(2)在毕业就业中,明确择业方向,积极投身就业实践,签署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

3电商菁英

评选名额及金额:电商特别菁英1个,2000元;电商菁英6个,每人1000元。

评选条件和标准:

(1)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取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市级以上按照获奖证书前三名,省级以证书名单为准;若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项,可优先考虑;

(2)以第一作者(不包括指导老师)在国内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立项;

(3)以排名前3名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

(4)以法人或合资人注册公司,创业创立公司。

(5)经电子商务研究所专业教师认定,在校期间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根据申请条件和名额,组织符合要求的个人进行申请;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电商菁英”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商学院“电商菁英”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交于电子商务研究所评定;

(三)审议:将评选名单交于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公示:审议无异议后,将“电商菁英”奖学金获奖名单、评审情况进行公示;

(五)发文及表彰:对获评奖学金的同学进行公开发文并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下载并认真填写《“电商菁英”奖学金申请表》、《申报汇总表》,由班长将材料收齐并进行汇总,申请时间在4月25日前,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以班级为单位将

电子版《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nitsxyxgb@163.com,邮件名为“班级+“电商菁英”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书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个人上交至商学院学工办SC318王老师处。

(二)表格填写请严格按照要求,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上交截止到申报日。

、注意事项

(一)“电商菁英”奖学金各项目不可兼得,并视情况进行名额调剂,但与校设其它奖助学金荣誉可以兼得;

(二)本办法由商学院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三)如遇未列出的情况,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商学院

2023年4月10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Copyright@ 2009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8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