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次序,规范实验室使用,于2013年3月起启用实验室借用申请单,如需借用实验室请认真填写申请单。
实验室借用注意事项:
1、借用者需提前至少两天到实验室填写“实验室借用申请单”,学生管理联及实验中心联都需认真填写,并找相关负责老师签字。
2、本申请单一式两份,借用者及实验中心各执一份,借用者以此为借用凭据,实验中心则作为今后管理统计的存根。
3、借用者需提前十分钟到实验室通知相关实验员开放实验室。
4、用完实验室后请保持实验室的整洁,摆好桌椅,关闭计算机、多媒体设备、总电源及窗户等。
5、通知实验员实验室借用完毕,请实验员检查实验室相关设备及卫生情况.
备注:
1、借用实验室请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办理。
2、借用者如未能遵守以上条例则将被列入黑名单,一个月之内不得借用实验室,其所在班级其他成员半个月之内不得借用实验室。
3、如因重要事情或临时通知而急需借用实验室者,可由负责老师打电话向实验员申请,实验员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情况下给予批复,借用后需对该实验室进行一次大扫除,并在一个工作日之内补交申请单,否则列入黑名单。
4、未遵守以上条例者,实验员有权拒绝借用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