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各毕业班级: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评选条件
(一)2018级学生及2020级专升本学生
评比条件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95 号)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学业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专业学生至少1次);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五年制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1次);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12月10之前各班学生申报
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加分汇总表(附件3)向班长递交申报材料和相关获奖佐证材料。
填写说明:(1)根据商学院优秀毕业生加分细则(附件5),填写《个人奖项情况汇总表》。请严格按照细则和模板形式填写,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每项为一行,相关奖项请附纸质版复印件证明材料。
(2)评审表的政治面貌是指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是群众,其他不作为该项的填写内容;英语成绩填写最高的一次成绩即可。
(3)个人事迹请按照第一人称的方式填写在个人评审表的相应方格处,不要附页。个人评审表的社会工作和获奖情况填写最主要的情况,如内容过多请选择主要的来填写,不要填写出格。
(4)后续省级优秀毕业生将会参考本次评选的结果,请大家申请时务必正确提供有关材料,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二)12月13日之前班级评奖评优评议小组评选
班长带领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评定和班级内公示,及时向班导师请示汇报。根据申报人资格和本班拟评分配名额,确定正式人选和候补的名单,填写本班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汇总表(附件2),表内对拟评人员进行推荐排序。
各班于12月13日上午12:00前将正式人员、候补人员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上交学工办王丽丽老师。电子版《**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加分汇总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邮件以“专业班级+优秀毕业生”命名,发送到学工办邮箱nitsxyxgb@163.com.
(三)学院复审,学院对于班级上报拟推名单进行专业内排序,以专业为计算单位,按照专业总人数正式10%、候选2%比例评选,并复审材料,将复审后的材料,提交学院学工委审核、评定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处。
(四)学校审定,材料归档。
初评名单经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各学院到学生处开具用印联系单,对学生填写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归入学生档案。
(五)发文表彰。
毕业设计成绩认定后,确定最终评选名单,由学校发文表彰。
四、注意事项
1.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为当年应届毕业人数的10%,以专业为计算单位,兼可调剂;初评时按12%进行,其中2%为候补名额,所有获评学生按照先后顺序排列。
2.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如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3.各班级要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作为毕业生教育的重要载体和阵地,广泛宣传,大力发动,以此为契机在毕业生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道德诚信教育和爱校荣校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
联系人:王丽丽老师
电话:88130150
商学院
20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