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基本完成。现将评奖过程进行相关说明,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评奖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奖工作透明,评奖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
2.规范化操作原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把好评审关。
3.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矮中取长”的思想及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4.民主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根据申请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申请;
2.审核: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从评审名单中剔除;
3.评审:学院就申报人员及集体的情况进行评审并提交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审议出最终拟评名单;
4.公示:学院将本年度奖学金拟评名单进行公示;
5.上报:公示结束后,将评奖定稿材料报送学工部。
三、评选结果及公示情况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2022-2023学年共评选出学业奖学金获奖412人次,其中学业一等奖学金53人,学业二等奖学金122人,学业三等奖学金237人。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和名额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到商学院学工办SC318办公室询问反馈。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意见。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8229079
商学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