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学院“华通海派”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2023-2024学年“华通海派”奖学金评选工作基本完成。现将评选过程进行相关说明,并对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评选程序
(一)申报: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评审: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比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评比,拟定评比结果后提交华通海派有限公司评定。
(三)公示:审核评定的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五)发文及表彰:对获奖同学进行公开发文并予以表彰,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并报送华通海派有限公司。
二、评选结果及公示
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华通海派拟评选出56名获奖者。现将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到商学院学工办SC318办公室询问反馈,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8229079。
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意见。
商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