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基本完成。现将评奖过程进行相关说明,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评奖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奖工作透明,评奖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
2.规范化操作原则。严格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把好评审关。
3.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矮中取长”的思想及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4.民主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根据申请条件,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申请;
2.审核: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从评审名单中剔除;
3.评审:学院就申报人员及集体的情况进行评审,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出最终拟评名单;
4.公示:学院将拟评名单进行公示;
5.上报:公示结束后,将评奖定稿材料报送学工部。
三、评选结果及公示情况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共评选出95名优秀学生,94名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到商学院学工办SC318办公室或电话询问反馈。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意见。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8229079
商学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