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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 发布者:

2020届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2020届校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3号)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
学习勤奋刻苦,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专升本学生获得1次及以上);
   3.
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专升本学生获得1次及以上);
   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5.2016
级学生其他要求: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合格(6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除外);
 
(2)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建设活动,2016级学生要求2018-2019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高于7分;
   6.2018
级学生其他要求: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合格(7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除外);
 
(2)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建设活动,2018-2019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高于8分,
 
(3)2018-2019学年志愿者服务时长不少于25小时。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需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以及《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承诺书》(附件2)、《2019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个人奖项情况汇总表》(附件4)。

2.请班长于2019年11月30日下午15:00之前将汇总好的《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个人奖项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注明“专业班级+优秀毕业生”字样)发送到学工办邮箱nitsxyxgb@163.com,《评审表》、《承诺书》、《个人奖项汇总表》纸质版于12月2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SC318学工办李慧老师处。

填写要求:

(1)根据商学院优秀毕业生加分细则(附件5)填写《个人奖项情况汇总表》。请严格按照细则和模板形式填写,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每项为一行,相关奖项请附纸质版复印件证明材料。

(2)评审表的政治面貌是指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是群众,其他不作为该项的填写内容;英语成绩填写最高的一次成绩即可。

(3)评审表个人事迹请按照第一人称的方式填写在个人评审表的相应方格处,不要附页。个人评审表的社会工作和获奖情况填写最主要的情况,如内容过多请选择主要的来填写,不要填写出格。评审表及承诺书签名需手写。

(4)后续省级优秀毕业生将会参考本次评选的结果,请大家申请时务必正确提供有关材料,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三、注意事项
    1.
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0%,基数为同专业毕业生人数,名额按照专业计算;评选时按12%进行,其中后2%为候补名额。名额初步分配表见附件6。

2.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联系人:李慧老师              电话:88229079

   商学院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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