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委〔2006〕54号)及《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班导师考核及2018级新生班导师选聘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对2017-2018学年班导师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班导师自评、学生评议和学院评价,并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30日—12月3日,公示期间可向学院学工办咨询反馈,联系电话:88229079 联系人:马双龙。
17-18学年班导师考核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