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一档助学金47名,每名金额为5500元;二档助学金248名,每名金额为2500元。
二、评定对象
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学生(当兵保留学籍的除外);或者是虽未参加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但因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学生(当兵保留学籍的除外)。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评定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请于10月18日下午17:00前登陆学工系统(http://10.80.96.41/xgxt/ 账号:学号 初始密码:nblg+身份证后六位),“学生资助”-“资助管理”-“资助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以附件形式上传并提交。《助学金个人申请审批表》不用上交学工办,也可以不用打印,直接在系统中存留。
2.将《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nitsxyxgb@163.com。
3. 学院将在10月19日统一在网上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和受助档次,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及时进行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填写相应申请书,以免影响本人申请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与一档助学金不能兼得。
3、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
商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