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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评选2017年度创新实践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发布者:陈鑫

各班级: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2号,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
  (一)创新实践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团队)。
  (二)创新实践奖学金二等奖,1000元/人(团队)。
  (三)创新实践奖学金三等奖,500元/人(团队)。
二、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参评学生须符合2016-2017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该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
  (三)当年度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认定项目为准)、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每人每年度限获一次创新实践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表彰
  (一)学生本人于4月1日之前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与团队区分填写申请表格,团队申请时,符合评奖条件的团组成员方可参与申请。班长汇总后于4月2日前将《评审表》(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上交至学院学工办sc318陈鑫老师和李慧老师,电子邮箱:
nitsxyxgb@163.com

联系电话:88130150、88229079
  (二)学院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对申请人的评奖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奖金已发放情况进行核实。推荐参评人选,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参评材料,确定参评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学校公布创新实践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与奖状获得时间、论文发表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
  (二)请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院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请参照教务处提供的《2017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以学科竞赛作为该奖学金申报理由的,须在学校立项项目范围内)、《2017年学科竞赛参赛学生获奖奖金统计》(参照此统计表如实填写奖金发放情况,学科竞赛已发奖金的,该奖项只评荣誉,不发奖金,该统计表已发评奖辅导员)进行审核。
  (三)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以各学院盖章确认上报的材料为准。
  (四)个人与团队不可兼得。
   

 

附件:1.申报表格
   
2.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
   
3.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4.2017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
   
5.注意事项

 

 

商学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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