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学院学工办经过对行为记实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修改,已基本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相关成绩予以公示。关于分数的相关说明如下:
1. 学业水平评价及排名同步教务系统的数据,成绩为包括公选课、第三学期在内的评奖学年正考成绩。
2. 思想品德分数包括思想品德评议和思想品德记实两部分,思想品德成绩=思想品德评议成绩*30%+思想品德记实成绩*70%。其中思想品德评议成绩=班导师评议*50%+同学互评*25%+考核小组评议*25%。
3. 综合能力分数即综合能力行为记实成绩。综合能力行为记实项目成绩使用映射分,映射分=60+(Sn-Smin)*35/(Smax-Smin)。
4. 体质测试成绩为学生本人上一学年体测成绩,具体数据由体育部提供。
5.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的各项成绩及排名要求操作执行。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3天,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0月12日。
如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有疑议,公示期间可向商学院学工办李慧老师咨询反馈,除因学工系统问题导致分值错误的情况,公示结束之后不再接受其他修改意见。联系电话:88229079。
商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14级综测成绩.xlsx
15级综测成绩.xlsx
16级综测成绩.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