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职员职级聘任办法》宁波理工人【2017】56号文件和《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员职级申报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综合测评和材料复审,现对申报人员名单及业绩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业绩详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4-88229082,联系人:许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