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学院推荐71名学生参评省政府奖学金,各专业评选名额见附件三。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评选对象为2015-2016学年在校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各班级及时向学生宣传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
2、5月12日17:00前申报同学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正反打印)交到SA206-2学工办、《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一式一份)发到邮箱nitsxyxgb@163.com。
3、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复审并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4、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附件一: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名单备案表.xlsx
附件三 名额分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