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2号,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
(一)创新实践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团队)。
(二)创新实践奖学金二等奖,1000元/人(团队)。
(三)创新实践奖学金三等奖,500元/人(团队)。
二、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当学年符合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
(三)当学年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认定项目为准)、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每人每学年限获一次创新实践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表彰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与团队区分填写申请表格,团队申请时,符合评奖条件的团组成员方可参与申请。如果有不符合创新实践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的个人要剔除掉。个人奖与团队奖不可兼得。
(二)各班长组织班委对申报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对申请人的评奖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奖金已发放情况进行核实。推荐参评人选,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学院;
(三)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参评材料,确定参评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学校公布创新实践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奖状、论文发表时间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
(二)请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院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请参照教务处提供的《2016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2016年学科竞赛参赛学生获奖奖金统计》进行审核。学校已经发过奖金的,创新实践奖学金只给荣誉不给奖金。
(三)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以各学院公布的范围为准。
(四)请各班级于4月14日前将《评审表》(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书面版及《汇总表》的电子版上交至学工办。
上交及发送邮箱:
陈鑫老师、SC318,1270691465@qq.com,电话88130150
商学院
2017年4月10日
附件1:评选办法
附件2:申请表格
附件3: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汇总
附件4:2016年学科竞赛项目、2016年学科竞赛奖金发放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