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同学们自愿申请,班级测评,班导师审核,学工办审核,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现拟确定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附件1)。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商学院学工办李老师处,办公室SC318。公示结束之后不再接受相关意见。
联系方式:1邮箱nitsxyxgb@163.com,2电话:88229079
商学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