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基本完成。现将评奖过程进行相关说明,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评奖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奖工作透明,评奖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
2.规范化操作原则。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把好评审关。
3.宁缺勿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矮中取长”的思想及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4.民主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根据申请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申请;
2.审核: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从评审名单中剔除;
3.评审:学院就申报人员及集体的情况进行评审,讨论出最终拟评名单;
4.公示:学院将本年度奖学金拟评名单进行公示;
5.上报:公示结束后,将评奖定稿材料报送学工部。
三、评选结果及公示情况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审核,2019-2020学年共评选出17级奖学金获奖222人次,其中一等奖学金36人,二等奖学金68人,三等奖学金84人,学习优秀奖学金19人,社会工作奖学金15人,文体活动奖学金0人。
18级、19级学业奖学金获得者266人,其中学业一等奖学金36人,学业二等奖学金81人,学业三等奖学金148人。专项奖学金115人。
专项奖学金评选原则:社会工作类以学业排名优先;文体活动类以文体赛事加分;公益服务类以志愿服务时长优先;研究与创新类以相关获奖加分;学习进步类以排名进步大优先。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和名额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到商学院学工办SC318办公室询问反馈。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意见。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8130150
商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