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公室、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组织架构,更好地统筹资源推进专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经学校党委会同意,学院研究决定,以专业为单位设立系,成立“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学系”、“电子商务系”、“财务管理系”、“国际商务系”、“物流管理系”。现就新设系负责人的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负责人的设置
每个系设系主任1名,兼任专业负责人,主持所在系全面工作,分管科研工作;设系副主任2名,其中1名协助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1名由党支部书记兼任;设主任助理1名,协助系主任和副主任开展工作。各系可以在此框架下进一步调整优化。
二、系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发展大局,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安全和荣誉。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团结同志,工作热情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资历条件
系主任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学院工作3年及以上;副主任原则上要有3年及以上学院工作经历,分管教学的副主任要有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的可以适当降低要求;主任助理原则上要求拥有博士学位。
三、选任程序
1.发布公告。学院发布系负责人选任通知,面向全院教职工公告。
2.各系推荐。各系推荐产生系主任、副主任和主任助理各1名,并填写《商学院系负责人推荐表》。推荐名单产生程序由各系根据自身情况自定,可以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教师自荐。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前须经系全体教师会议讨论通过。
3.资格审查。学院对系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预备人选。
4.党委会审定。预备人选汇报岗位工作思路和计划,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选任名单。
5.公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拟选任人员名单,征求师生意见。
6.发文任命。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正式发文任命。
商学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