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发布者:king

 

各系、各部门

根据《商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及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要求,为推进毕业论文工作有序进行,现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为期一周。

二、工作要求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逐一检查,重点要掌握学生论文写作的进度是否达到预期,各项工作按原定时间节点能否按期完成。指导教师逐一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中期检查表》电子版报各专业论文管理工作负责人汇总。

各专业要加大预警力度,在中期检查基础上,对于预计无法赶上进度的或写作态度不够端正的,汇总提出预警名单,收集所有《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一并于4月4日前报学院教务办,由学院发书面预警通知书。

各专业在4月4日前提交中期检查工作小结1份(见附件2),发至yicheng206@163.com,联系人:王一程,电话:668848。

三、其他要求

各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微信、QQ、钉钉、邮件、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和困难进行耐心地指导,为学生所需文献资料提供便利,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

根据《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抽检重点是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具体查阅《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3)。各专业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评议要素》中各观察点要求,对毕业论文进行整改提升。

4月开始,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就可以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至毕业论文网络平台系统,最迟不超过4月24日17时前。上传的论文命名为:学号+姓名,格式为:word格式或者pdf格式,论文大小一般不超过10M,超过10M请压缩后提交(压缩格式请使用360压缩软件统一压缩为zip格式),论文提交后学校统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逾期系统将关闭,最后提交的版本即作为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依据。

学生论文全部提交完成后,要求指导教师最迟要在4月26日前登录网络平台系统,逐一审查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坚决杜绝出现版本、格式错误等情况。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学生在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覆盖。只有指导教师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点击“审批通过”才能进入查重、评阅等环节。

以上各点要求,请各专业传达到每位指导教师及学生。

附件1: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模版)

附件3: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Copyright@ 2009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8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