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学院“电商菁英”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2022-2023学年“电商菁英”奖学金评选工作基本完成。现将评选过程进行相关说明,并对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评选程序
(一)申报:根据申请条件和名额,组织符合要求的个人进行申请;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电商菁英”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商学院“电商菁英”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交于电子商务研究所评定;
(三)审议:将评选名单交于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公示:审议无异议后,将“电商菁英”奖学金获奖名单、评审情况进行公示;
(五)发文及表彰:对获评奖学金的同学进行公开发文并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评选结果及公示
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初审、电商研究所初评、商学院学工委审议,此次共评选出“电商菁英”奖学金:“Tik Tok”优秀学员获得者6名,“就业之星”8名;“电商菁英”7名。
现将拟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4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到商学院学工办SC318办公室询问反馈,电话:88130150。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意见。
商学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