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职员职级晋升聘任办法(试行)》浙大宁理人【2021】67号文件和《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员职级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和材料复审,现对申报人员名单及业绩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业绩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4-88130096,联系人:苏衍宝。
商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