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兼职辅导员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的重要作用,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24年兼职辅导员考核及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商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及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
已聘任的商学院兼职辅导员。
2.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者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3.考核方式
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商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表(2024年)》(附件2)发送至panjianbang@nit.zju.edu.cn
4.考核要求
(1)根据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学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的给与评价。
(2)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等的依据之一。
二、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
2.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范围
商学院高年级本科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日常事务岗(学生3名),学生需有学生干部经历,承担日常事务性学生工作,每周有固定的到岗办公时间。
(四)招聘程序
1.自主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附件3于7月11日中午12点前交至商学院学工办SC318。
2.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和要求,经面谈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并报学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
3.公布录用名单。
(五)其他说明
兼职辅导员聘期原则上为2年,其中学生不少于1年,一般情况下中途不得离任、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