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2025届各毕业生同学: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专业能力综合培养的重要过程。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宁理教〔2022〕173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和监控,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暨答辩委员会,各系相应成立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和若干答辩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各系应总结往届经验,结合各系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全过程工作的指导。
2.明确毕业论文工作职责,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学院、系、指导教师之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加强指导和管理,把好每一环节的质量关。学院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各系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各环节落实和执行到位,各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工作安排
2025届毕业论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八个环节,具体进度如下:
(一)第一阶段
1.申报环节(2024年11月11日前):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论文选题,各系要召开选题审查会议,集体讨论,严格审查,确保各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重不低于50%。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选题,指导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申报选题,填写任务书(任务书里面的“主要任务与目标、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计划进度、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留空白)。
2.选题环节(2024年11月22日前):各系召开毕业论文工作师生见面会,明确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性与过程质量要求,指导学生在网络平台进行选题,明确学生与指导教师一一对应的指导关系,做好开题前期工作。布置填写《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过程指导记录表》,每位学生一人一本。
3.开题环节(2025年1月3日前):学生应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等。各系在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3日期间组织开题答辩和第一阶段检查工作。达到开题要求的,可以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未达到的,重新审查并提出修改论文选题。各系汇总名单后报学院进行预警处理。
(二)第二阶段
4.写作环节(2025年4月18日前):指导教师与学生约定指导时间,如实详细记载填写《过程指导记录表》,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前完成论文写作。
5.中期检查环节(2025年3月17日-3月28日):各系组织第二阶段中期检查。检查通过的,继续论文写作。未通过的,责令端正态度确保如期完成,各系汇总名单后报学院进行预警处理。中期检查通过之后,毕业论文选题将不再修改。
学生完成论文写作,自行在学校官方查重平台检测通过后,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生将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及外文原文)以及毕业论文答辩稿最迟不超过2025年4月25日17时前上传至网络平台(上传的论文命名为:学号+姓名,格式为word或pdf,大小一般不超过10M),并点击确认后在线提交学校进行查重检测。
论文上传后,指导教师务必登陆网络平台逐一审查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坚决杜绝出现版本、格式错误等情况。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学生在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覆盖。审查符合要求的,及时在网络平台里点击“通过”,否则无法后续进行论文查重。
(三)第三阶段
6.论文检测与评阅环节(2025年4月25日-5月11日前):对学校一次查重检测结果中存在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论文,综合成绩为零分,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对一次查重检测结果未达标的给予整改,最迟于5月4日12:00前再次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查重,逾期未提交或仍未达标的,综合成绩零分,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查重检测通过的学生,认真准备答辩。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审阅论文,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评阅最迟结束时间为5月11日。
7.答辩环节(2025年5月12日-5月17日):各系分组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学生按照各系要求携带毕业论文装订版交给答辩组老师,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5月20日,学院组织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对各系(包括专升本)答辩成绩后5%的学生(不含取消答辩资格学生)、答辩有争议的学生进行复评。逾期未提交论文或复评未通过的,综合成绩直接不及格。
毕业论文答辩修改后定稿须进行再次提交,学生最迟不超过2024年5月21日17时前再次提交网络平台,作为省厅毕业论文抽查的依据。具体后续再通知。
8.总结环节(2024年5月26日前):5月22日前,各系完成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5月28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6月6日前各系要做好毕业论文档案材料的审核工作,注意时间逻辑,签名规范,各相关表格中设计毕业论文题目要确保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袋材料,必须要求指导教师及学生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存档。
毕业论文档案袋材料主要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开题材料1本。
第二部分:论文材料1本。
上述两部分材料须分别独立装订成册,具体编排顺序及装订要求见《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封面采用统一格式,用白色铜版纸。
第三部分:《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过程指导记录表》1本,指导记录不少于8次。
6月10日前各系做好毕业论文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
学院继续开展优秀毕业论文展示活动,各系按照要求提供2025届优秀论文推文材料,在商学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集中发布。
学院将组织开展2025届毕业论文指导满意度调查,具体另行安排。
三、过程管理与质量要求
1.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控制在8人以内。若需聘请校外指导教师的,需填写《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备案表》,同时指定1位校内老师为辅助指导教师。
2.各系严格把好选题关。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拟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要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具有可行性。
所有选题都要由系开会集体讨论,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做好会议记录。要求经管类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重原则上达到50%以上,选题应保持较高的更新率,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的70%,避免出现题目雷同或题意过于相近的情况。
要坚持“一人一题”和“真题真做”的选题原则。选题要注重创新性,尽可能结合学科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毕业论文与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计划以及校内外“产学研”合作教育等实践项目相结合。选题要注重实践性,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尽可能结合工程实际、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拟定选题,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毕业论文指导,实行校企“双导师”制。
3.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各系应根据工作进度适时为学生开设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分析计算、工具方法等文献检索与撰写方法的辅导讲座。在毕业论文的整个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确保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都得到有效地锻炼和提高。论文一般不得少于10000 字,在答辩之前,各系针对论文撰写的规范性的基本要求以及答辩安排等召开专门会议,并进行严格的检查和互查。
4.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给予全过程的指导,定期检查进度和质量。对学生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认真履行审查和把关职责,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论文完成的独立性和原创性,严把毕业论文质量关。
5.加强学生管理。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学生因事、因病离校,应向指导教师请假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主动加强与导师的联系,认真接受导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如实详细记载《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过程指导记录表》不少于8次,定期向导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
对在校外企业开展毕业论文的,除安排校外指导教师外,还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并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和学生联系,检查开展毕业论文的条件是否具备,跟踪毕业论文进展,及时反馈并解决校外开展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6.加强学术诚信检测环节管理。毕业论文撰写应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学生的毕业论文正文均须在答辩前参加由学校指定的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检测。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合格标准如下:
总文字复制比范围 |
处理办法 |
≤20.00%(含20%) |
可正常参加答辩 |
20.01%(含20.01%)-40.00%(不含40%) |
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修改,在规定时间前开展第二次查重检测,如果总文字复制比不高于20.01%,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如果总文字复制比仍高于20.01%,则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以“0”分计 |
40.00%以上(含40%) |
直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成绩以“0”分计 |
学生必须签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承诺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学生如有学术不端行为,经调查核实,综合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严肃评阅环节。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指导教师针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等方面撰写评语。评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情况是否符合任务书的要求;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创新点或应用价值;毕业论文工作还存在的不足等,填写《指导教师评阅表》。若指导教师评分低于60分,不再进入论文评阅环节,学生应重修毕业论文。
评阅教师根据查重检测报告和毕业论文质量进行评价,并给出评定成绩,填写《评阅教师评阅表》。若评阅教师评分低于60分,不再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学生应重修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与评阅工作同步进行。学生在所需材料齐全,毕业论文通过学校查重检测、指导教师通过、评阅教师通过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8.严格毕业论文第一阶段(开题)和第二阶段(中期)检查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发布预警通报。学生若两阶段均被列入预警名单者,直接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9.毕业论文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三者按30%、30%、40%比例构成。若答辩小组评分低于60分,则该成绩直接作为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毕业论文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的单项评分不得超过95分。综合成绩原则上要求90分以上比例控制在15%以内,80分以上比例控制在60%以内。
毕业论文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学校优秀毕业论文。学生向各学院提交800字左右的毕业论文详摘,经教务处核定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荣誉证书。
10.严把毕业论文答辩关。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各自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为3-5人,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要规范毕业论文答辩程序,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组学生答辩,有条件的系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记录人由答辩组成员教师担任。
个别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须提前7天向系申请网络视频答辩,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视频答辩学术水平和组织程序要求与线下现场答辩一致,答辩坚持学术民主原则,以公开方式进行。
各系及时将所有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填报《毕业论文质量分析表》,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所有论文档案袋后统一送至学院档案室存档,保存期限不低于五年。
毕业论文被取消答辩资格或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均可以在规定时间里返校申请毕业论文重修答辩。
各系要召开毕业论文工作会议,及时将毕业论文有关工作安排传达给每位指导教师及学生,确保毕业论文质量。若学校有新政策、新变化,将及时调整并另行通知。
附件1:商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附件2: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10月修订)
附件3:毕业论文和开题报告格式模板
附件4: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过程指导记录表
附件5: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端操作手册
附件6: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学生端操作手册
商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