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原则意见》(浙大宁理教〔2020〕178 号)文件要求,商学院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等级已统计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26日-9月2日(周五)下午16时
本公示通知已邮件同步发送,公示稿打开密码请查阅邮件。
若有异议,请邮件反馈给王一程,yicheng206@163.com。联系电话:668848
(备注:sheet1为课堂教学效果评价,sheet2为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等级)
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评价等级汇总表(公示稿8.26).xlsx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印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原则意见》的通知20201216(浙大宁理教〔2020〕178 号).pdf
商学院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