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先进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发布者:

各班级:

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校内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先进班级”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先进班级评定比例

 16、17级评选名额为16、17级班级总数的15%,18级评选名额为18级班级总数的20%。

二.先进班级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氛围好。党章学习小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活动,同学踊跃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能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2)学习风气好。有优良的学风,学习态度端正,到课率高,纪律好,学习刻苦,学习成绩总体优良,重修人次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平均人次以下。

3)遵纪守法好。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自理、自律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一人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团结友爱好。全班同学凝聚力强,集体荣誉感强,师生关系融洽,团队合作精神突出,班集体和个人都能为达到共同的奋斗目标而积极学习工作。

5)班级活动好。班团支部和班委团结合作,有战斗力,能出色完成学校和学院(系)交给的工作任务,能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班级活动有创新、有特色,在各类评比和活动中取得过优异成绩。

当学年内班级(或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班级不得评为先进班级

1)班级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班级无“文明寝室”;

3)班级有卫生不及格寝室(包括所在班级学生占一半及一半以上的混合寝室);

4)班导师考核未达到合格。

(5)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点,班级有学生在校纪处分期内。

三.学院评选原则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将上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情况、班级发展指数和班级获得集体荣誉情况作为重要参考,评为先进班级的班级学校将有经费奖励。

四.具体要求

请各班于10917:00前将《先进班级申报表》、《先进班级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办邮箱nitsxyxgb@163.com,《先进班级申报表》纸质版上交至学工办SC318.

商学院学工办

2019930

附件:  先进班级申报相关材料.zip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Copyright@ 2009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8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