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传播立德树人正能量,激励广大学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十佳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祖国、守法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表现突出,能发挥学生党员“政治思想上的引领作用、业务学习上的表率作用、班团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社会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优良学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3.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党支部推荐。在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各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评议推荐。推荐优秀党员1-2名。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十佳党员”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直接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同时,上报推荐个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 格式,不少于 626×413 像素,文件名为单位+推荐对象姓名)
2.校“学生党员之星”评选推荐。评选活动之后会从商学院十佳党员挑选三位参加校“党员之星”评比活动。校学工部会成立由学工部、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学生党员之星”评审工作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与评议,经综合评审与统一公示,确定学校“学生党员之星”人选,并发文表彰。人选不限10名。
三、相关说明与要求
1.“十佳党员”评选作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在学生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探索学生先进典型培育选树的工作机制。
2.在推荐时,要重点考察学生党员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切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好党支部民主评议会,将表现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作为重要推荐依据。
3.注重“十佳党员”的作用发挥。商学院党委会指导获推荐的候选人做好宣讲准备,聚焦理论学习、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个人事迹中最突出的某个方面,形成6分钟左右的宣讲PPT和文字材料(均为电子版),并于10月8日12.00前一并交至指定邮箱。商学院党委会积极创造拓展宣讲阵地平台,强化学生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
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 1205643763@qq.com 。
附件:推荐汇总表、 推荐表
商学院党委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