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商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中美班学生不赴美申请 评估通过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8 发布者: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中美合作办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3〕126 号)》的相关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商学院初审和学校组织专家评估审议,现将中美班学生不赴美申请评估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17点。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期结束后,名单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学生可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完成中美班第二阶段(大四)学习。

不赴美申请评估通过名单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号 申请原因
1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3200118014 个人身体原因
2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3210118046 个人身体原因
3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3210118033 家庭经济原因
4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3210118034 家庭经济原因
5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3210118043 家庭经济原因
6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3210118054 家庭经济原因


商学院联系人:励呈仪;联系电话:88130656

国际交流合作处  商学院


2024年7月8日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Copyright@ 2009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83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