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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董震王挺”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者:田欣

各位同学:

为鼓励、引导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经与董震、王挺先生沟通后,现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类别:

“董震王挺”助学金包括:“董震王挺”一等助学金、“董震王挺”二等助学金。

二、助学金名额及金额

“董震王挺”助学金每学年奖励80名,总额为10万元:其中“董震王挺”一等助学金10人,每人奖励3000元;“董震王挺”二等助学金70人,每人奖励1000元,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三、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商学院本年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或者是虽未参加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但因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商学院全日制大二及以上在校生(含专升本)。

(二)参评基本条件:

1.爱国爱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在班集体中发挥带头作用;

3.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评定学年及评定过程中不在校纪处分期内;

4.身心健康,参评学年体质健康评价在及格及以上(免测除外);

5.卫生优良,参评学年卫生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分,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活动,无寝室违纪行为。

(三)参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任意两条:

(1)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40%;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四级成绩达500分;

(4)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

(5)论文(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国家专利(排名前三);

(6)在校级及以上运动会和其他体育、文学、艺术赛事中取得三等奖以上荣誉,不设等次比赛前六名;

(7)在科技创新方面有较显著的成果,作品获创新创业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8)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干事,甘于奉献、能力突出、成绩显著,考核在良好及以上;

(9)热心公益服务,志愿服务时长35小时以上;

(10)雅思5.5或托福优秀或取得学院认定的高级别证书;

(11)其他方面特别突出者。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023.9.1-2024.8.31期间获得),按照评选条件顺序排序。

(二)评审: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评比,拟定评比结果后提交董震先生、王挺先生评定。

(三)公示:评定的资助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并送董震先生、王挺先生备案。

五、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董震王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董震王挺”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由生活委员收齐后班级为单位进行提交;

电子版:《“董震王挺”助学金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发至邮箱:tancy@nbt.edu.cn,邮件名称为:XX班级+董震王挺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纸质版:《“董震王挺”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以班级为单位交至SC318田老师处。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17: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六、其它

1、同一学年内“董震王挺”助学金不可与学院其它的外设助学金兼得。

2、评选涉及表现情况以评选当学年奖项为准,其他学年表现情况作为参考。

3、获助学金的学生如出现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的行为,学院有权追回助学金。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商学院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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