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目前2022年夏季毕业的学位申请者的预答辩已全面展开。具体安排如下:
预答辩委员会: 肖文 林承亮 马翔 林明 姜丽花
预答辩学生: 龚言舟 周希敏 应思思 邢彩
答辩时间: 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13:30
答辩地点:钉钉会议
特别说明:
1.研究生需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和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才可参加预答辩。
2. 参加预答辩学生需提前打印相应份数的纸质版论文。
3. 线下预答辩时,学生需自备纸质版论文、《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1)。
预答辩开始前,将论文给到预答辩组导师;预答辩时相互记录并交答辩委员会签字;线上预答辩经导师同意则可改用电子签名。预答辩结束后,将《...答辩记录表》(附件1)拍照或复印留档;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相关内容(最佳提交时间12.21,最晚提交时间12.31)。
在校硕士生(包括留学生),由各班班长收齐材料(附件1)后,于送审前(后续参照送审通知时间)将该表(已签字)纸质版交经院研究生科319杜老师处审核、存档。
在职学生,在预答辩后两天内将(附件1)电子版发导师签字(线上预答辩需经导师同意则可改用电子签名)。请务必及时找老师签字,送审前(后续参照送审通知时间)上缴纸质版。
4.结果为“同意送审”和“同意修改后送审”的同学,具体操作细则,需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修改,并填写《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附件2)。填写时需将按照答辩记录表中的意见逐条誊写,并按顺序逐条做出修改说明,并请导师签署意见。
(2)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并请导师在系统里填写意见。(附件2)修改情况记录表在正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送审前交研究生科审核存档。
5. 结果为“不同意送审”的同学,须做出实质性修改并经导师同意后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两次预答辩间隔时间应大于1周。
6. 在正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具体时间届时见学院网上通知),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附件2)连同其他学位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存档。
7. 学生需按时参加预答辩,若未按时参加或无故缺席,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盼相互转告。
附件1:
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空表).doc
附件2:
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情况记录表(空表).doc
商学院
2021年12月7日